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要落实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认真担负起培养德法兼修的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任,高校尤其是政法院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就必须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话语体系摆在首要位置。
构建法学教育话语体系对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话语体系是知识、价值以及各种诉求的系统而有效的表达方式。当代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在一定程度上受教育话语体系的影响。或者说,有什么样的话语体系,就会塑造出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衡量高校法学教育影响力大小的标准有很多,是否拥有相应的话语权及拥有多大的话语权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素。在法学教育话语体系建设上,我们要有底气、有自信,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话语引领、主导法学教育,尤其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去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真正把握时代发展脉搏,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成长规律,担负起构建法学教育话语体系的重任,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法学教育实践为根本,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法学教育话语体系的形成是以成熟的法学教育理论体系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关于社会主义法学的教育目标、教育方式、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基本元素构成的教育理论、信念和教育实践所组成的教育思想和方法的有机结合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话语体系,应具有以下基本内涵和特征:
要以虔诚的心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尤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是人们观察世界、分析问题的有力思想武器,迄今依然有着强大生命力。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灵魂,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话语体系,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研究和教学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在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培养法治人才上有新作为。
要以谦虚的心态传承弘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做到古为今用。传统法律文化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话语体系的深厚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条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先贤对德治和法治有众多论述,值得我们进一步挖掘和阐释。我们要以谦虚的心态对待传统法律文化,努力继承发扬与当代法治文化相适应、与当代法治社会相协调的精华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话语体系打上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底蕴,从而提振这一话语体系的自信心和影响力。
要以开放的心态借鉴吸收国外先进法治文化,做到洋为中用。习近平主席在英国议会发表讲话时指出:“现在,中国人民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吸收中华法制的优良传统,也借鉴世界各国法治的有益做法。”国外法治文化有比较深厚的历史积淀,有比较成熟和先进的地方。对国外相关资源和积极成果,我们要坚持开放心态,在坚定“四个自信”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为准绳,比较、对照、批判、吸收,坚持洋为中用,融通各种资源,不断推进法学教育话语体系的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积极构建好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教育话语体系。
要以务实的心态重视回应中国现实的法治建设实践,做到法学教育和实践相互促进。当前,尤其是要把握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这一伟大实践。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总要求出发,找准高校在其中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定位,通过打造具有精准解释力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有效回应时代提出的问题;同时推进法学学科高水平建设,形成体现时代特色,反映并回应时代要求的法学教育话语体系,为提升法学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夯实基础。
要以创新的心态不断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为法治事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话语体系,要善于进行概念创新和理论构建,要以实践的观点、历史的观点、辩证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统领原创性工作。既向内看,深入研究关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又向外看,批判吸收国外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发展的积极成果;既向前看,准确判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发展趋势;又向后看,善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治、德治文化精华。要树立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回应当代青年学子诉求、满足青年需求,敢于突破自我、超越自我,不断研究、提出新思想、新理念、新办法,努力打造出高水平的法学教育话语体系。
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教育规律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话语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各相关高校以及法学界专家、学者、教授通力合作。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助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大局出发,精心谋划,科学设计,抓好学科建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教材建设,早日构建起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法学教育话语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适格的新型法学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新的力量。
(作者:曹文泽,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