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关键在于走好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有利于创造新供给、满足新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一项涉及多个产业、多种要素、多方主体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政策协同,补短板、强弱项、增活力。
加强产业融合的制度设计
首先,要完善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框架。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布局同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序对接,完善城乡产业分工协作。推进农村产业统筹发展,按照各地资源禀赋特点,注重分工协作,避免浪费资源环境,禁止在不适合区域发展相应产业。开展产业融合试点示范,整合集中连片原料基地、加工园区和物流配送基地,打造一批区域性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及模式。建设一批农业生产基地和产业集群,引导各地以“竞合”姿态谋求共同发展,形成全国区域联动、优势互补、差异化发展新格局。发挥好“三农”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推动三产融合项目发展。
其次,要 研究编制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健全政策体系,围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农业资源保护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改进完善规划、用地、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制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研究重大问题,协同解决突出难题、完善相关政策;加紧研究出台农村产业融合指标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建立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政绩考核指标。
促进农村产业融合的“放管服”落地
一是要 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向市场“放权”。积极回应各方关切,梳理相关部门在农村产业融合新业态和新模式管理方面的不合理规定,并提出解决方案。在不影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根据农产品电商、乡村民宿等农村中小产业融合主体的实际经营现状,提出多数经营主体通过改进管理能够达到的基本条件,给予办理证照的便利。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积极作用,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特别是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业订单、土地流转等合同履约监督,探索订单农业、土地流转等与农业担保、保险相结合,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推广租金动态调整、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等计价方式,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逐步建立产业融合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对企业相关政策支持与利益联结机制直接挂钩。强化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提高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支持龙头企业为土地流转农户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
三是要积极为产业融合提供优质完备服务。加大重点产业的组织保障,建立支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队伍、技术队伍。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推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示范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及时将产业发展规模、新品种、新技术、农资供应、企业信用评级、产购销等信息宣传到千家万户,促进生产经营者科学决策。
推动多方面实质融合
一是推动要素融合。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设有利于要素跨界、跨区域配置的制度条件。引导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交易,鼓励农村产业融合主体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加快总结国内农业设施抵押贷款试点经验,研究出台宏观层面的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指导意见。通过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融合。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发挥其高效有序配置土地和资金等要素的能力。
二是积极推动主体融合、功能融合、价值融合、区域融合。通过培育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户、企业与合作组织等主体融合发展;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经营的现实需要,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多方或全体协商达成契约,形成更加紧密和稳定的新型组织联盟;通过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在功能上的交叉和融合,发挥示范区的引导作用,多方挖掘农村的产业功能,实现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生态旅游、文化休闲、居住保障等功能的深度融合;通过创新利益分配机制,推动产业链各环节的价值融合,有序引导利益联结机制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化,建立利益联结引导机制、激励机制、风险保障机制,实现价值共享;通过合理配置农业生产力,推动产销、种养等不同优势资源区域融合,发挥中心城市和县域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间市场资源、农业资源、创新资源协调配置,循序渐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辽宁省委党校)